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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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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24-06-11

各院(系):

      毕业生处于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学业发展、就业压力、人际分离等问题常常导致心境起伏,容易产生心理健康问题。为落实《关于认真做好2024届毕业生思想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2024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毕业生顺利毕业,现就做好2024届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6月11日—6月25日

      二、工作内容

      (一)知识普及宣传

      大学生心理援助与研究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西音悦心理”推送毕业生心理健康专题知识,帮助毕业生关注自身情绪问题并介绍相关的心理调适方法,提升毕业生心理应对能力。届时请各院(系)做好宣传。

      (二)心理测评服务

      自主测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供心理测评服务,开放人格、情绪、职业兴趣、心理健康类心理测评量表供毕业生自主选择,帮助他们全面探索自我、明晰生涯发展方向。

      (三)生涯规划个体咨询

      针对有自我探索愿望和生涯规划探索需求的学生,大学生心理援助与研究中心可以提供生涯规划探索咨询,为同学们提供一对一咨询辅导。

      (四)发挥四级心理网络作用

      不断完善“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引导学生积极进行心理健康自助互助。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作用,关注同学心理动态,协助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心理关注和帮扶工作。

      (五)毕业生重点帮扶工作

      通过毕业生自我报告、日常观察、舆情分析等方式,做好心理健康状况摸底,分类分析心理问题的压力来源和情绪行为因素。对摸底发现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毕业生,及时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干预。

      针对重点关注学生,逐一开展谈心谈话,并在线上做好记录。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学业成绩、求职应聘等实际困难,了解学生心理需求,做好心理风险研判,加强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重点关注。

      (1)曾患有心理、精神疾病者;

      (2)有生理疾病并产生情绪困扰者;

      (3)既没有落实毕业去向,也不能顺利毕业拿到毕业证者;

      (4)已找到工作,但不能顺利毕业,并表现出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情绪者;

      (5)能顺利毕业,但考研失利或找工作有困难,并表现出较大心理压力和消极情绪反应者;

      (6)近期有重大突发生活事件者(如家中有重大变故、就业环节出现重大意外、个人突患重大疾病等);

      (7)近期出现情感或恋爱危机者;

      (8)其他原因造成的情绪、行为出现重大变化或异常者。

      三、工作要求

      在开展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以适当的方式引导毕业气氛、淡化离愁别绪,使毕业生在离校前始终保持健康向上的心态。加强对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指导,充分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

      工作过程中如需专业支持,可直接联系大学生心理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心将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有效干预。

 

大学生心理援助与研究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