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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关于开展我校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学工部发布时间:2024-05-20

各院(系):

      教育部决定自2024年起,将5月确定为“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陕教生办〔202412号)要求,并结合陕西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陕西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陕教〔202417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首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社会都行动起来  共促学生心理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45

      三、活动安排

      (一)全面落实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理念。大力宣传并践行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理念,推进立德树人工程、青少年读书行动、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科学教育促进计划,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全过程,增强同伴支持,融洽师生、同学关系。组织实施好第九届陕西高校“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积极打造我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品牌,不断提升心理育人实效。

      (二)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富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重视提升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敬业乐群的心理品质,保持良好的心理健康状况,更好匹配职业、适应社会。

      (三)广泛深入开展心理健康科学普及。积极宣传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陕西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成果展示”专栏内容,认真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大讲堂”,做好2024年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发挥好专家组织和专家作用,积极运用咨询热线、专题讲座、科普书籍等媒介和传播手段,通过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表现与识别、正确维护心理健康方法、心理问题求助渠道和机构等方面的科普宣传,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引导家长关注孩子心理健康。通过家长课堂、电话家访等方式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讲,引导家长树立科学养育观念,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充分认识开展首个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好本院(系)宣传月活动,与大学生心理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师生、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水平和素养。

      (二)各院(系)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有关工作总结请与“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总结一并于2024527日(星期一)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xy88667028@163.com

 联系人:孙琳琳

 电话:029-88667027

 

 

大学生心理援助与研究中心

2024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