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心理健康 - 心理健康- 正文
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

我校通过2023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标准化中心验收

发布人:孙琳琳发布时间:2023-11-06

近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发布了《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2023 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标准化中心验收结果的通知》(陕教工函〔2023〕279号),我校大学生心理援助与研究中心顺利通过验收,获评“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标准化中心”。

我校大学生心理援助与研究中心于2010年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培育工作队伍、丰富宣传教育,致力于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自2020年7月《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印发以来,中心主动申请、积极筹备,于2023年10月13日接受了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验收专家组的实地验收并顺利通过。

入选我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标准化中心,既是对此前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下一步我校将根据实地验收工作中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以示范性心理中心建设为目标,继续维持此前工作优势,不断挖掘其他工作特色,围绕“教学科研、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条件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格局开展心理育人工作,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2023年度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标准化中心验收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