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指示精神和《西安音乐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规范管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完善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现请各院系、部门重新申请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时间:2017年12月5日——12月7日;
2、各院系、部门自行在学生工作部网站“表格下载”一栏处下载《西安音乐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于12月7日下午5点之前将纸质版(盖章签字)交到学工部(4—102室);
3、请各院系及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和工作量的要求,固定岗位可申请1—2名学生;
4、各用人单位将《西安音乐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填完后及时上交。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西安音乐学院学工部(学生处)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