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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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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组织开展陕西高校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微课暨优秀心理团体辅导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发布时间:2016-12-28

   接陕西省高教委【(2016)16号】文件,为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搭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师风采展示平台,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工作水平,推动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省委高教工委决定开展陕西高校第二届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微课暨优秀心理团体辅导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内容及要求  

  (一)参评作品须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内容选取知识点设计制作,能真实、全面反映教学情境,充分展示师生良好的教学和学习风貌。  

  (二)参评作品需提交参评申报表和教学视频,心理微课还需提交能反映主要教学内容的配套PowerPoint教学课件。视频时长约8—10分钟,宜选用rmvbmpgavi等格式,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不超过20秒,内容为视频类型(心理微课或团辅)和讲授题目,主要教学内容要有字幕提示,视频中请勿出现参评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每个参评作品需单独建立文件夹,并将上述申报资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心理微课(或心理团辅)+学校名称+教师姓名命名。  

  (三)参评作品须坚持真实性、原创性,不得抄袭、侵害他人版权。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活动主办方及承办单位享有展示出版和网络传播权。  

  (四)参评作品作者必须是各高校获得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  

 二、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同时评选优秀组织奖。由省委高教工委发文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校内初评,切实把关参评作品质量,把本次评选作为提高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辅导员业务能力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二)陕西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与研修基地要精心组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审。  

 (三)心理微课和团辅每校各报1个,省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高校可各报2个。每位参评教师限报1项。请于2017330日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将参评汇总表和参评作品申报表、视频及配套课件等资料(所有资料只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