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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文件

通知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人:西安音乐学院发布时间:2014-06-19

西音党字[2014]11号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提高对学生公寓工作的认识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和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它既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活管理窗口,又是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重要阵地。做好学生公寓的工作,对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交流沟通能力、团结友爱精神以及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院要切实提高对学生公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委把学生公寓工作列入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专题研究,解决问题;各系党总支、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与公寓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有效机制;学工部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树立科学的公寓管理理念,按照德育为先的原则,突出育人功能,优化公寓人文环境,使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提升学生思想觉悟和精神境界。 

二、完善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对现有的各项制度、预案等及时进行梳理,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并汇编成册,成为行之有效的、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制度体系;要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所创新,进一步完善学生自管会制度,完善勤工助学公寓学生岗位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学生参与,最终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目标。 

三、推进学生公寓思想文化建设 

要着力加强公寓的思想文化建设,充分体现环境育人的功能。公寓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日常管理层面,要主动发挥其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开展形式多样文化活动的有利条件,开辟各种学生喜闻乐见的文化园地,吸引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使住宿学生能够感受到富有特色的公寓文化氛围。 

要继续深入开展我院大学生“实现理想,从我做起”系列党建活动,按照“党员挂牌进公寓”的具体要求不断推进,努力扩大成果,使“党员示范铺位”和“文明宿舍”数量不断增多,从而带动整个公寓文明化程度的不断提升。 

四、加强学生公寓管理队伍建设 

做好学生公寓的各项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素质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的管理队伍。根据学生公寓工作的特殊性,组织人事部门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培训提高等方面予以重视,按照学院实际和公寓内不同岗位的需求,采取正式干部与人事代理、临聘人员相结合的方式,从数量上给予保证,原则上正式干部配备不低于4人。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为学工部下设部门,由学工部副部长分管。根据工作需要公寓管理中心设主任、副主任、办公室及管理员、值班员、保洁员、维修工等岗位。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重视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全局意识,通过日常耐心细致的工作,赢得学生的尊重和理解,取得学生的支持配合。 

五、严格学生公寓人员管理考核 

按照学生公寓岗位设置,从公寓中心主任到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要依据岗位职责严格进行考核。公寓中心在编人员,按照学院人事部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工作人员由公寓中心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从道德品质、奉献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奖罚分明。通过考核,进一步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寓管理服务水平。 

六、加大学生公寓建设经费投入 

根据需要对公寓设施设备进行更新修缮,确保经费投入,使公寓服务功能正常运行;逐步增加对公寓安全技防设施的投入,不断完善安全防范体系;积极拓展校园一卡通管理服务功能,努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设立专项经费,加强公寓思想文化建设,开辟文化园地,丰富教育内容,开展文明宿舍、文明个人等创建活动,美化公寓环境,突出育人功能。 

针对学生公寓临聘人员待遇低、聘用难、流动大等现状,适时增加人员经费投入,通过提高待遇吸引更多素质较好的人员来公寓工作。 

中共西安音乐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