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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疗保险医药费报销须知

发布人:大学生医疗保…发布时间:2010-03-05

1、仔细阅读学工部网站《关于西安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病种与费用是否符合报销范围和标准。

2、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1)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处方笺、用药明细、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医保证。

(2)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消费明细、发票、身份证复印件、医保证。

(3)如在西安市外医院就诊还需同时开具所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

3、报销周期

因报销资料审核与报销费用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从递交材料至领取报销医药费大概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4、新纳入报销范围的病种

甲流门诊现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起付线为200元,超过起付线费用按50%报销,最高限额为1000元。

5、其他

(1)领取医保证后,住院须用医保证挂账,出院时费用与医院结算,领取医保证后,住院未挂账而自付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符合报销条件的资料一旦收取不再退还,所需资料除发票外均可复印。

西安音乐学院大学生医疗保险中心

2010年3月5日